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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夜间强拆"的二三事儿

2018-05-15 15:48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导读】

       2014年9月1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受邀担任《警法在线》栏目特约嘉宾,就"夜间拆迁"问题进行了探讨。8月29日最高法公布十起征地拆迁典型案例,涉及补偿问题、拆迁问题、评估问题,半数以上涉及征收补偿问题。而这十大典型案例中,有一起是涉及"夜间强拆"的,备受媒体和公众关注。在节目中,王有银主任详细解读了这起"夜间拆迁"案件,并针对案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基本案情】

       叶家(叶呈胜、叶呈长、叶呈发)的违法建筑被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政府拆除后,提起行政诉讼。虽然他们的房屋属于未经乡镇规划批准和领取土地使用证的"两违"建筑,但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政府在强拆时,未发强行拆除通知、未予公告,而且是在凌晨5时(休息时间)进行,属于行政行为违法。

【律师说法】

        就本案来说,政府的强拆行为有严重的程序违法情节。具体而言,政府即使强拆违法建筑,也要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法》的程序性规定,在拆除之前应当先通知相对人自行拆除,并在当地张贴公告,尤其不得在夜间进行拆除。本案政府未遵循这些程序要求,因此是典型的行政违法行为。

       本次最高院公布的十起征地拆迁典型案例,再次明确了不得"夜间强拆",这也是对强拆程序正当性的重申和强调。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夜间强拆"却极少被追责,其原因有一下几点:第一,许多地方政府官员拜托不了多年的官僚作风,认为只要自己的命令就能直接拆除百姓房屋而不需走相较之下"繁琐"的法律途径;第二,法院对违法行政强拆的处罚力度不够,因此,对于强拆的处罚规定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贯彻落实"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依法治国基本要求。

       然而,百姓遇到违法的行政拆迁、"夜间强拆"行为也不是无处维权,委托一位优秀的拆迁律师在尽早介入案件,能降低维权成本,并获得最大化的权益,将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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