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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村征地案例:四诉四审不放弃,圣运成功撤销强拆公告
2018-05-25 11:55 文章来源:圣运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胡氏兄弟在福建省福州市某村拥有一套房屋,1991年修建的房子经过2005年的重新修整,虽然不豪华,却是兄弟俩拖家带口过日子的安身之所,然而宁静的日子被2011年8月贴在门上的一张《公告》轰然打破。这张来自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的没头没尾的《公告》上赫然写着:胡氏兄弟的房屋是非法占用土地修筑的违章建筑,要求兄弟俩两天之内自行拆除,如果不拆,就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住了二十年的房子是违章建筑?那政府和国土局怎么早不追究晚不追究,偏偏这时候来找麻烦?原来,兄弟俩的房子被划入了新城规划的一个项目的征地红线范围内了。
可是怎么才能保住自己的房子呢?胡氏兄弟俩一筹莫展。正着急的时候,听朋友说,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胜诉率一直特别高。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兄弟俩来到圣运律所,委托了专业办理征地拆迁业务多年的
王有银
主任律师团队为他们维权。这一委托,胡氏兄弟俩收获的是胜诉的喜悦和维权的信心。
【维权掠影】
在与胡氏俩兄弟充分沟通后,
王有银
律师一眼就看出了当地国土局的心思:这是典型的以拆除违章建筑的名义来代替征地拆迁,一顶违章建筑的帽子扣下来,政府就可以少花钱、快征地,强拆也似乎有了合理的理由。那么既然看穿了国土局的目的,
王有银
律师自然不会轻易妥协。
拟定维权方案后,
王有银
律师指导兄弟俩向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福州市国土局的《公告》,但省国土厅维持了市国土局的《公告》。于是,
王有银
律师又指导胡氏兄弟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起诉两个国土部门,要求确认《公告》违法。
漫长的诉讼过程开始了。晋安区法院驳回了起诉,
王有银
律师立即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福州中院裁定驳回上诉;
王有银
律师毫不气馁,继续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这次省高院裁定撤销了原来的所有判决,最终指令晋安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第四道程序中,案子终于顺利开庭。
在庭审中,
王有银
律师认为争议点其实很简单。第一是原告有没有诉讼主体资格。两级国土部门都认为原告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也就是胡先生不能证明房子就是自己的,所以没资格起诉。但是
王有银
律师辩称,胡氏兄弟是房子的实际使用人,与市国土局的《公告》有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是合适的原告人。第二是市国土局的《公告》究竟是否违法。
王有银
律师指出,市国土局在作出《公告》前,未履行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关行政程序,并且直接把《公告》贴在胡先生房门上了事,不给任何辩解的机会,不仅违法反了法定送达的规定,也侵犯了胡氏兄弟申辩权和陈述权,违法了行政正当程序性要求,是程序违法行为。
经过义正辞严的庭辩,法院最终支持了胡先生的诉讼请求,撤消了市国土局的《公告》,胡氏兄弟的权益得到了维护。
【律师说法】
王有银
律师表示,在征地拆迁工作中,以"拆除违章建筑"的名义去进行征地拆迁,是政府和有关部门常用的手段。但在此过程中,无论是违章建筑的认定,还是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与执行,都可能存在许多违法的环节,这就恰恰成为了百姓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圣运律所从事专业的征地拆迁业务多年,对这样的情况研究较为深入,往往能直击要害,把握住有关部门违法之处,会给当事人的维权减小很多阻力。
在维权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像本案一样法院一直驳回起诉的情形,但是作为维权人,一定不能气馁,而要坚信正义最终能得到实现。选择一个专业的律师团队保驾护航,不仅可以增强维权的决心和勇气,也能稳扎稳打,最终迎来胜利的曙光。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
邮箱:1381111763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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