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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捷报:辽宁征收??诉政府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胜诉案例
2018-05-25 11:19 文章来源:圣运律师事务所
【 原 告 】
郭先生
【委托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王有银
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 告】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案情简述】
原告郭先生是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某村的村民。郭先生想确认该区域土地征收的合法性,便委托了圣运律师事务所
王有银
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担任自己的代理人,并根据两位律师的指导,于2015年6月3日向鞍山市铁东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其公开该区域回迁房安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等政府信息。被申请人收到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之内没有作任何答复,原告便向被告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被告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却将邮件退回。在两位律师的帮助下,原告便一纸诉状将被告告到了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承担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法律责任。
【胜诉结果】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该案件后,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审理。通过两位律师的据理力争,法院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判决:1、确认被告不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2、责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
邮箱:1381111763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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