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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捷报:诉福建晋安区镇政府胜诉

2018-05-25 10:47  文章来源:圣运律师事务所 

【 原   告】 陈先生

【委托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黄晓丽

【被  告】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

 

【基本案情】

    
陈先生是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某村的村民,在村里拥有自建的房屋一套。2015年,陈先生的房屋被纳入某项目征地范围。2015年7月24日,在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区、镇两级领导带队,将陈先生的房屋强制拆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先生委托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有银及其团队主办律师黄晓丽,帮助自己维权。两位律师对案件进行深入了解后,指导陈先生向福州市晋安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随后复议机关撤销了被告作出的限期自行拆除房屋的《通知》。陈先生对被告强制拆除其房屋的行为不服,便在圣运律师的帮助下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胜诉结果】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案件进行依法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判决:确认被告对陈先生位于岳峰镇某村的房屋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违法。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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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381111763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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