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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捷报:诉郑州市国土局胜诉

2018-05-25 10:44  文章来源:圣运律师事务所 

【原    告】 李先生

【委托律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优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    告】 河南省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基本案情】

   
原告李先生系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办事处某村村民民。2015年2月3日,原告向被告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被告公开地籍调查表,并写明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为纸面,获取信息的方式为邮寄。被告于2015年2月4日收到了该申请,于2015年2月10日作出了98号告知书并邮寄给原告。告知书中,被告回复如下:地籍调查表属于土地登记原始资料,依据《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规定,请提供土地证号及土地使用权人同意查询的证明,到我局档案室查询。原告收到该98号告知书后不服,诉至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被告的98号告知书,将原告所申请的信息重新作出答复。

【胜诉结果】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作出的98号告知书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告知书中没有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属于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应予撤销。在被告的98号告知书被撤销后,被告应对原告的申请重新作出答复,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一)、(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被告郑州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2月10日作出的[2015]98号"关于管城区李先生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二、被告郑州市国土资源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原告李先生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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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381111763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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