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热门标签:
刑事辩护
集团诉讼
拆迁律师
首页
圣运
圣运简介
机构设置
团队
律所首席律师
合伙人律师
主任级别律师
顾问
专业领域负责人
主办律师
主任律师团队
案例
行政法律事务
征地拆迁事务
城改法律事务
矿产与环境资源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
刑事法律事务
房产法律事务
民商事法律事务
金融证券法律事务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投资并购部
公益法律事务
新闻
律所动态
媒体报道
业界热点
客户反馈
研究
会议
专题
理论研究
办案手记
荣誉
招贤
圣运招贤
实习生培养计划
公益
慈善
法援
联系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例
>
征地拆迁事务
>
栏目内容
行政法律事务
征地拆迁事务
城改法律事务
矿产与环境资源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
刑事法律事务
房产法律事务
民商事法律事务
金融证券法律事务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投资并购部
公益法律事务
圣运捷报:诉讼胜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
2018-05-16 08:43 文章来源:圣运律师事务所
【委托人】:车先生等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王有银
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
【案情简述】:
车先生等人系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韩庄乡徐河桥村的村民,上述村民在该村拥有承包地各一处。车先生等人的承包地现因保定市北二环路工程项目而面临征收,但是征收方并未给予合理补偿。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车先生等人遂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进行维权。在圣运律师的指导下,为核实上述征收土地的行为之合法性,车先生等人特向韩庄乡人民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该政府却在法定期限内无任何答复。车先生等人于2016年6月14日又向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但至今已经超过两个月,莲池区政府未作出任何回复。为了解上述信息,车先生等人向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莲池区人民政府限期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胜诉结果】: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经过审理后,判决如下:责令被告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原告车先生等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作出决定。
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行政法实务专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
邮箱:13811117637@126.com
上一篇:
福建胜案:对征收项目合法性存疑,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下一篇:
观山湖拆迁大案:13年安置协议突遭解除的法律透视!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