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热门标签:
刑事辩护
集团诉讼
拆迁律师
首页
圣运
圣运简介
机构设置
团队
律所首席律师
合伙人律师
主任级别律师
顾问
专业领域负责人
主办律师
主任律师团队
案例
行政法律事务
征地拆迁事务
城改法律事务
矿产与环境资源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
刑事法律事务
房产法律事务
民商事法律事务
金融证券法律事务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投资并购部
公益法律事务
新闻
律所动态
媒体报道
业界热点
客户反馈
研究
会议
专题
理论研究
办案手记
荣誉
招贤
圣运招贤
实习生培养计划
公益
慈善
法援
联系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例
>
征地拆迁事务
>
栏目内容
行政法律事务
征地拆迁事务
城改法律事务
矿产与环境资源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
刑事法律事务
房产法律事务
民商事法律事务
金融证券法律事务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投资并购部
公益法律事务
政府强征母亲阻拦被脱裤受辱,他拿起枪对准辱母者的头颅….
2018-05-25 09:06 文章来源:圣运律师事务所
摘要
:由圣运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拆迁引发的山西运城杀人案" 当事人一审被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二审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又被判处死刑,目前此案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再一次发回重审,此案目前还在审理过程中。在此前的审判中,
王有银
主任与公检部门的庭辩让这个原本铁定的命案暴露出重重的疑点。在法治背景下,为何上访、报警、诉讼仍未阻止运城政府违法拆迁?两个拆迁地值班人被杀若真的是景爱民所为,为何公检部门的证据如此牵强,漏洞百出?这些充满漏洞的证据究竟是公检部门疏忽,还是另有隐情?
十八大以来掀起了这场依法治国的浪潮,无奈鞭长莫及仍有无数行政部门同盐湖区政府这般,为己利猖獗行事,他们的恶劣行径究竟吞噬了多少拆迁村民曾满怀希望的心......
2013年12月16日清晨,在运城某施工工地,路过的村民发现昨晚睡在一辆皮卡车的两位值班人员被枪杀。警方经调查得知,当地村民景爱民近日在工地与值班人员发生冲突,并在景爱民家里搜查出枪支和弹药,公安人员便将景安民带到派出所进行审问。
拆迁纠纷引矛盾
在此杀人案发生前,景爱民一家便与政府产生了激烈的矛盾。据
王有银
主任透露,2013年7月盐湖区政府在没有办理任何征地手续的情况下,仅以签订协议的方式将19.6亩土地转让给某开发商。在政府还未与景爱民等村民达成补偿协定,征地补偿也未到位的情况下,开发商便开始占地施工。
面对开发商违法占地,村民们多次报警、上访,都维权未果。无奈之下,景爱民一家多次到工地阻拦施工,但都以被开发商雇佣的值班人员(打手)轰出去告终。2013年12月,景爱民与其母亲再次来到施工现场,双方发生了激烈的撕扯,撕扯间,景爱民的母亲被脱裤侮辱,景爱民也遭到了威胁辱骂。一怒之下,景爱民拿出私藏的土枪在夜间枪杀了开发商雇佣的打手。
庭审证据漏洞百出
在景爱民杀人案的一审中被判处死刑后,
王有银
主任就深入研究了案情和相关证据,他发现公检部门提供的众多鉴定报告都是从运城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科技处作出的,唯独有一份鉴定报告是从公安部做出的,鉴定结果是无法证明被害人身上的弹药是由缴获的土枪发射的。
王有银
主任从这份鉴定结论入手,抽丝剥茧,发现了公检部门证据的种种漏洞。
在后续庭审过程中,
王有银
主任对公检部门的关键证据提出了疑问。
1按照法律规定,嫌疑人在派出所拘留24小时后必须送至看守所,为何景爱民却在派出所拘留三天之久?
2虽然景爱民承认自己杀人的事实,但是
王有银
主任对于口供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据景爱民口述,在拘留过程中,遭受了多种方式的"刑讯逼供"。
3若根据公检部门说法,景爱民同一侧开枪,为何两死者分别左右侧均有子弹入口?
4公安到达现场后,现场是否已经被破坏?如果已经破坏,根据破坏的现场推演的结论是否真实?
5公检部门没有给出能证明枪杀现场子弹来源于被缴获的土枪的鉴定报告,也没有证明该土枪射击过的相关证据。
......
如此多的证据漏洞,公检人员大部分都富有公诉经验,这样常识性证据的漏洞难道真的是公检部门疏忽引起的吗?景爱民一审被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二审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后,又被判处死刑,目前此案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再一次发回重审,此案目前还在审理过程中。
小结
抛开"景爱民是否杀人","此次审判结果如何"的问题。从这个案件中投射的某种社会现状是我们没有办法回避的事实。法律意识淡薄的基层行政部门是中国社会必须要医治的疾症。
虽然在景爱民的案件中,运城市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土地征收转让协议无效,村民们终于挽回了失去的土地。但在中国社会中,无数个类似的违法征地事件还正在发生。违法征地拆迁已然成为这个社会时时溃发的脓疮。
圣运律师行走在风云变幻的拆迁案件中,希望以己身之力减少类似拆迁悲剧的发生,以己身之力影响制度变革。以坚忍的力量,推动中国的法治建设。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
邮箱:13811117637@126.com
上一篇:
福建胜案:对征收项目合法性存疑,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下一篇:
观山湖拆迁大案:13年安置协议突遭解除的法律透视!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