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热门标签:
刑事辩护
集团诉讼
拆迁律师
首页
圣运
圣运简介
机构设置
团队
律所首席律师
合伙人律师
主任级别律师
顾问
专业领域负责人
主办律师
主任律师团队
案例
行政法律事务
征地拆迁事务
城改法律事务
矿产与环境资源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
刑事法律事务
房产法律事务
民商事法律事务
金融证券法律事务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投资并购部
公益法律事务
新闻
律所动态
媒体报道
业界热点
客户反馈
研究
会议
专题
理论研究
办案手记
荣誉
招贤
圣运招贤
实习生培养计划
公益
慈善
法援
联系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例
>
征地拆迁事务
>
栏目内容
行政法律事务
征地拆迁事务
城改法律事务
矿产与环境资源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
刑事法律事务
房产法律事务
民商事法律事务
金融证券法律事务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投资并购部
公益法律事务
圣运捷报:诉讼胜河南省睢阳区人民政府、商丘市人民政府
2018-05-25 08:56 文章来源:圣运律师事务所
【委托人】:宋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王有银
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睢阳区人民政府、商丘市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宋先生在商丘市睢阳区古城办西马道北一街有合法所有的房屋一处。房屋因商丘市古城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商丘市人民政府征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宋先生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进行维权。在圣运律师的帮助下,宋先生于2016年10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得睢阳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宋先生不服该房屋征收决定,在圣运律师的帮助下,向商丘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房屋征收决定。被告商丘市人民政府维持睢阳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宋先生认为睢阳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与商丘市人民政府维持房屋征收决定的复议决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经过圣运律师的努力,宋先生起诉至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胜诉结果】:
商丘市人民法院接到诉状后,经过代理律师的据理力争,判决如下:撤销被告商丘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1月13日作出的商政复决[2017]2002号行政复议决定。
王有银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征地拆迁业务部首席大律师,近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擅长行政复议、诉讼、谈判。自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以王有银律师(笔名王优银律师)为代表的民告官团队律师胜诉超一千件。因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新闻频道、CCTV财经频道、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政协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网、香港有线电视台、亚洲周刊、英国BBC电台等数百家中外媒体采访报道。《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网》特邀评论员,《第一视频》特邀评论员,参与立法活动,为多个行政立法活动提供建议和意见。 荣获"2013年度中国十大最具影响力律师"、"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等称号。
免费法律咨询请拨打:13811117637
邮箱:13811117637@126.com
上一篇:
福建胜案:对征收项目合法性存疑,圣运律师助力维权!
下一篇:
观山湖拆迁大案:13年安置协议突遭解除的法律透视!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