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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第1750起胜案】河南拆迁胜案:淮滨县环保局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圣运律师助当事
2019-11-12 15:07 文章来源:
委托人:王先生等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淮滨县环境保护局
案情回顾
王先生等人是河南省某村村民。因项目建设,王先生等人的房屋面临征收,但双方一直未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经过多次沟通无果,王先生等人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拆迁事宜。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情况,迅速制订了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为了核实项目情况,获取维权证据,圣运律师协助王先生等人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淮滨县环境保护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迟迟不予答复,圣运律师认为,依据当时还在生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机关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淮滨县环境保护局超过这一期限不予答复,已经构成不作为,严重侵害了王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
在圣运律师的协助下,王先生等人申请了行政复议。
复议结果
在申请复议后,县环保局才作出答复。复议机关审查后认为,县环保局未能证明存在延长答复期限的事实,基于此,虽然作出了答复,但超过了法定期限,复议决定确认该信息公开答复行为违法。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证据获取后,圣运律师将制定严密的办案策略,助力当事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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