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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第1802起胜案】河南拆迁胜案:超期答复,复议机关确认淮滨县发改委信息公开行为
2019-11-12 15:28 文章来源:
委托人:王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淮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案情回顾
王先生在河南某地有房屋一处,因项目建设,王先生的房屋面临征收,但就补偿问题,王先生迟迟未与拆迁方达成一致。经多次交涉无果,王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情况,迅速制订维权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为了核实征收的合法性,获取维权证据,圣运律师协助王先生申请信息公开,向淮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寄送了申请表,要求公开项目建设立项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但是,县发改委在收到申请后迟迟未予答复。圣运律师认为,在没有说明具有延长答复期限事由的情况下,县发改委不予答复的行为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严重侵害了王先生的合法权益,遂协助王先生提起行政复议。
复议结果
在提起行政复议后,县发改委才作出答复,告知王先生没有上述材料。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虽然县发改委作出答复,但已经超过法定期限,遂采纳了圣运律师的意见,确认县发改委超期答复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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