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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第1827起胜案】江西拆迁胜案:未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弋阳县政府被勒令答复信
2019-11-15 21:14 文章来源:
委托人:杜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申请人:弋阳县人民政府
【案情回顾】
杜先生在江西省弋阳县华亭垦殖场有1000多平方米宅基地以及2.6亩水田和若干油茶、杨梅等树木。2018年5月7日,杜先生被拆迁办口头通知房屋因棚户区改造被征收、耕地因道路修建被征收。杜先生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能遭受到侵犯,因此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情况,迅速制订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落实。为了核实征收项目的合法性,圣运律师协助杜先生向弋阳县人民政府申请公开:被征收房屋的评估报告;被征收房屋所涉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的思想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房屋征收决定及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及公告、涉案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的材料(征收红线图)等政府信息文件。但弋阳县人民政府自签收快递后,一直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
圣运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本案中,弋阳县人民政府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未向杜先生作出任何答复,也未作出延期答复的通知,应当属于未履行行政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因此,圣运律师协助杜先生向上饶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来维护杜先生的合法权益。
【复议结果】
行政复议机关在查明案情后,责令弋阳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对杜先生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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