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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第1864起胜案】安徽胜案:城管局违反法定程序强拆房屋?圣运律师助力确认违法!
2020-01-10 16:38 文章来源:
委托人:李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阜阳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徽省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案情回顾
李先生是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京九办事处申寨村黄庄村民,在村内拥有一套房屋。此套房屋是2003年拆迁时,按照京九办事处的安排,在置换的宅基地上,按照统一规划建设的。2016年3月,阜阳市人民政府对涉案土地实施征收。
因为李先生并未与征收部门达成一致的补偿协议,2018年12月阜阳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委员会组织众多工作人员,将李先生的房屋进行强拆。失去固定居所的李先生十分气愤,深感自己的基本生活已无法保障,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因此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协助当事人迅速启动了系列程序。
律师观点
圣运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再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本案中,阜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阜阳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局强制拆除李先生涉案房屋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在强拆过程中,不顾征地补偿安置的法定权限和程序,否认客观历史原因,以行政拆违手段,行逼迁的事实,对李先生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的侵犯。因此,圣运律师协助李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诉讼结果
法院经查明案情后,采纳了圣运律师的意见,确认了被告安徽省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强拆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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