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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查查资料"就能认定违建进行强拆?法院:违法
2020-01-13 11:33 文章来源:
征收方的惯用手段之一就是将房屋认定为违建进行逼迁,更有甚者遭遇过征收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就将被征收人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情况。
今天,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就向大家介绍一个真实的典型案例,告诉您"违建"不得随意认定!哪怕属于违法建筑,行政机关也必须依法作出恰当处理。
"相关部门"是什么部门?查查资料就能认定违建?不应当!
吴先生在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经营一家砖瓦厂,厂子遇到公路改建工程,面临征收,没过多久会宁县头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向吴先生送来一张违法建筑认定结果单,单子上写着"经相关部门查阅资料、勘察及认定,你(单位)现所使用土地无土地使用证,该宗地上的建筑物为违法建筑"。
其后镇政府向吴先生送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告知书、催告书、强制拆除决定书,限吴先生于收到文书当天即拆除自家砖瓦厂。吴先生觉得这根本不合理,未自行拆除。
没曾想次日,镇政府就将吴先生的砖瓦厂给强拆了。
吴先生无奈之下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镇政府强行拆除的行政行为违法。
一审法院以镇政府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超越职权为由,判决确认镇政府强制拆除的行政行为违法。
镇政府不服,提起上诉。
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审理认为,镇政府作出的违法建筑认定结果单中没有说明作出违法建筑认定的"相关部门"具体是哪个部门,也没有写明该"相关部门"作出的认定文件名称和文号以及认定时间,故并无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书认定被拆除的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镇政府主张涉案建筑物所在的土地被征收,但未向法院提交有权机关作出的土地征收方案批准文件,强制拆除缺乏事实根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拆除违法建筑应遵循法定程序
该案审理过程中,法院明确指出,在认定违法建筑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认定违建的机关必须是具有合法查处违法建筑权限的部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条件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王有银律师要告诉您,对于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作出的行政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被征收人有权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退一万步讲即便是违法建筑也应当由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查明事实后作出认定,并在明确违法建筑位于城市、镇规划区内还是乡、村庄规划区内后,依法由相应的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进行处理。不是随便一个"有关机关"就可以强拆的。该案为兰铁中院发布的2017年度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旨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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