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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看补偿方案自己来办公室看!法院:这做法视同拒绝信息公开
2020-03-04 18:25 文章来源:
拆迁户申请公开征收补偿方案。拆迁方说,你要是想看,自己来区政府办公室看。拆迁户没去,直接起诉了,结果告赢了。
为什么会赢?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解读说,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否则视为拒绝信息公开。
冯先生在曲靖市麒麟区有房子,遇上棚户改造了。
2016年10月13日,冯先生通过邮寄方式向麒麟区政府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区政府以书面形式向其公开征收补偿方案。
2016年11月2日,麒麟区政府作出回复函,以已经主动履行了公开义务为由,未向冯先生提供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冯先生不服,向曲靖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曲靖市政府责令麒麟区政府对冯先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
距申请信息公开一年后,麒麟区政府作出回复函,称冯先生申请公开的补偿方案已经进行过公示,在拆迁动员会上冯先生也已经领过,如果还想看,就去区政府办公室看。
冯先生不服,起诉了曲靖市麒麟区政府。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冯先生的诉讼请求,冯先生上诉。
冯先生表示,麒麟区政府根本没有在被征收范围内进行过公示。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冯先生要求公开的补偿方案系区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但区政府提交的证据均不能证明其已经履行了主动公开的法定职责。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曲靖市麒麟区政府作出的回复函中关于对冯先生申请公开征收补偿方案的答复内容,责令其以书面形式向冯先生公开征收补偿方案。
对于此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作出法律解读。王有银律师表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二)项规定,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还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
"本案中,区政府并不是无法按照付先生要求的形式信息公开。所以,就应该按照冯先生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公开补偿方案。但区政府非要让人家去办公室看,所以,法院认定这种行为视为拒绝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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