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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圣运律师王甫被打致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的公开信
2018-05-11 14:42 文章来源: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
2015年4月21日上午,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发生了多名不明身份人殴打律师的暴力行为。被殴打的王甫律师、金宏伟律师系我所执业律师,近期一直在衡阳中院为一起涉黑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辩护,在庭审过程中正常履行刑事辩护律师的职责。但在今天上午开庭之前,在衡阳中院门口即发生此种恶性事件,衡阳中院的法警就在附近,却无人上前拦阻,听任律师被殴打。
为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律师人身安全、促进全社会法治建设,我所特向贵局出具本函,提出建议如下:
一、请贵局全力以赴,尽快查明事实真相,将打人者绳之以法,尤其是背后指使者。望不循私情,不畏权贵;
二、追究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值法警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衡阳中院的法警在律师被殴打过程中的不作为,无疑助长了打人者的嚣张气馅,对事件的恶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请贵局在查处此案件过程中将案件进程及时通报,避免广大公民产生更大的疑问,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也避免在衡阳中院开庭的其他律师及当事人心有余悸。
在习近平主席反复强调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社会大环境下,贵局辖区居然出现此种令人瞠目之情形,如果姑息养奸,处理不当,必将严重损害衡阳的形象,对衡阳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辖区治安都将产生更加深远不利影响,也让普通百姓对中国法律不再信任,对法院彻底丧失信心。
请贵局在接此函后及时与我所联系为盼!
特致此函!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2015年4月21日
联系人: 王有银主任律师
010-51581088 13811117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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