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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运律师事务所年会系列之:2015十大拆迁案例评选活动揭晓

2018-05-11 13:30  文章来源:圣运律师事务所 

导语

强拆——这个名词已成为这个社会经久不愈的疼痛。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大力推进,因征地拆迁引发的行政案件逐渐增多,违法拆迁的现象也愈演愈烈。越来越多的拆迁律师行走在风云变幻的拆迁案件中,以己身之力影响制度变革,以坚忍的力量,推动中国的法治建设。我们希望,过去一年的每一个拆迁案例,都能够成为我们发现问题并自我反省的重要契机。


 

精彩回顾

         "2015十大拆迁案例评选活动"在3月5日拉下帷幕。这也是"中国十大拆迁案例评选"活动开展以来的第三年,主办方圣运律师事务所与广大媒体合作,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律师、媒体人参与讨论、点评,最终评选出年度十大拆迁案例。

        此次揭晓活动安排在圣运律所年会中,由圣运律师事务所
王有银主任对此次案例评选结果进行揭晓,由活动主持人向现场嘉宾对案例进行介绍。此次评选于2015年12月启动,相比往年,此次的评选活动采用了更加严格的评选标准,并将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期望能够选出既有专业认知度、也有广泛公众支持度的拆迁案例。

        大拆迁案例旨在"以个案促进法治",兼具影响性、典型性和理论研究价值。以下为大家展示2015年度十大拆迁案例:

第一名、甘肃行政第一大案,1102位村民获3.1亿征地补偿

【新闻链接】

http://paper.people.com.cn/mszk/html/2013-11/25/content_1354172.htm

【案情简介】

        2012年,兰州市政府决定征用甘肃兰州宋家滩村村民们大西北板材市场占用的集体土地。12月19日,城关区组织了20个部门、500余人的联合执法队,对该市场进行了拆除,市场一夜之间成为瓦砾,在场村民在拆除中不同程度受伤。

        走投无路的村民聘请圣运律所主任
王有银为自己维权。经过律师不懈努力,最终,村民顺利获得每亩640万元、共计3.1亿补偿款项。

【推荐理由】

        "一次性起诉三级政府、原告多达1102人,14案5胜,巨额征地补偿,这在甘肃行政审判史上,至少在兰州中院的行政审判史上还是第一次……"四级高级法官、多年从事行政诉讼审判的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郝光林曾如此评价这起征地案件。圣运律师事务所
王有银主任在总结此案时表示:"这14宗行政诉讼案实际上是大中城市在城镇化进程中对土地过度依赖的反映,使得农村用地变为建设用地过程中的国有化倾向明显,侵犯了农民对集体土的谈判权。"甘肃兰州宋家滩的案子带给我们的不仅是一次诉讼的胜利,更给政府的征地拆迁工作敲响警钟,也鼓舞着百姓增强法制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是一次里程碑式的胜利。

第二名、广西近4000村民集体维权,政府依然推诿职责(圣运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案件)

【新闻链接】

http://news.qq.com/a/20131025/001720.htm

【案情简介】

        2006年以来,广西省南宁市良庆镇那黄村中的留存安置地因"农民回建安置小区土地收储项目"而被征收,但农民"三产用地"和"回建安置"的措施一直未落实。2012年11月,区政府和拆迁办带上100多名全副武装的队伍,浩浩荡荡进村,数次打伤农民,并将农民关押。次年1月17日,强拆的队伍在村中捣毁稻田和庄稼,致房屋坍塌,禽畜死伤,满目疮痍。

【推荐理由】

        我国的征地拆迁纠纷,多以受害人数众多、牵涉范围较广、时间跨度长为特点,但广西那黄村征地十余年、近4000位当事人、涉及多级政府这样的案件也实属罕见。合法履行各种程序和手续,将各类文书按时送达,本是政府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理所应当担负的职责,如今却变成了村民们一次次申请、苦苦等待仍然遥不可及的"神秘面纱",这不得不说是政府的失职。皮球踢了一大圈,4000村民权利究竟谁来管?

第三名、云南征地血案:当地政府部门当"鸵鸟"

【新闻链接】

http://news.163.com/15/1224/04/BBISUANT00014N4Q.html

【案情简介】

         2014年10月14日,云南昆明晋宁县富有村部分村民因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项目建设问题,与建设施工方产生纠纷。当日,正在富有村吃早餐的8名施工方人员被村民非法扣押至村内捆绑手脚后殴打,并被泼汽油后拖至村外项目施工现场附近道路上。之后,百余村民持械冲向施工现场,施工方事前组织的数百名持械着统一服装人员与村民发生激烈冲突,造成建设施工方6人死亡,村民2人死亡,双方共计18人受伤。

【推荐理由】

        针对云南晋宁发生的血案,新华网曾发表题为《面对拆迁矛盾,政府部门不能当"鸵鸟"》的文章。结合近年来地方发生的一些案例来看,征地拆迁往往都与矛盾、暴力冲突联系在一起。即便如此,晋宁此次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性质的恶劣程度仍然十分罕见。在城市扩张、工商业发展的过程中,征地拆迁难以避免,为何屡屡引发暴力冲突?如果建设方、征地村民之间能够形成有效的对话机制,政府部门也在法治的基础上,起到公平、公正的协调作用,想必征地拆迁不会走向"暴力血拆"的极端。

 

第四名、强拆现场拆迁户痛哭,官员回应"不服告政府"

【新闻链接】

http://news.sina.com.cn/c/2015-06-17/191731961774.shtml

【案情简介】

        安徽阜阳颖东区的拆迁现场,在被拆迁人哭诉并质疑强拆行为的时候,在场官员回应到"不服就告政府,赶紧告,你不告还不成呢",并哈哈大笑。被拆迁户是一家名为振兴浴池的经营者,事件发生地的棚户区,属于颍东区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整治改造项目,目前已签约拆除率达99%,被拆迁人潘某其房屋房产证面积349.89平方米,登记用途为住宅,但其既不接受总金额1796679.9元的一次性货币化补偿,也不同意按照房产证面积进行1:1产权调换,并申请了行政复议,"上级政府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征收补偿决定"。

【推荐理由】

        无论是否政府方拆迁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在场官员的表现实在令人大跌眼镜。拆迁户在哭,干部们在笑,这一场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为何干部说话很轻松,因为正常拆迁要补偿,但时间等不起。如果政府强拆输官司,也是经济赔偿,这不和拆迁补偿一样吗?但政府赢得了时间,干部取得了政绩,因此干部笑了,房屋却在被拆迁人非自主情愿的前提下拆掉了,这种情况在拆迁案件中也属于一类典型。

第五名、3.21平度征地纵火案,主犯被判死刑

【新闻链接】

http://opinion.china.com.cn/event_2993_1.html

【案情简介】

        因对开发商征地手续有异议,没有拿到征地补偿,山东省平度市杜家疃村村民在已被圈占的被征地施工入口搭起帐篷,阻止施工。2014年3月21日凌晨,帐篷起火致1死3伤。经查,是由李青、李显光、柴培涛、刘长伟4人受王月福指使(均为平度人),窜至现场实施纵火后逃跑。王月福是受崔连国(贵和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系开元城御景二期工地承建商)和杜群山(杜家疃村主任)的指使实施犯罪。王月福被判死刑,杜群山、李青被判无期,其余四人均被判有期徒刑。

【推荐理由】

        现实中,一些地方常常打着"公共利益"旗号随意征地,动辄废除农民的30年承包经营合同,把农民从土地上赶出去。征地的公共利益不明,信息不透明,随意圈占耕地的现象此起彼伏。本案中,开发商和当地负责人暗中勾结,甚至通过暴力手段纵火伤人,其手法残暴,行为嚣张。杜家疃村的现象,并不是孤立的个案,但此案具有很强的代表性,类似的脓疮,在全国各地仍在时常溃发。

第六名、行政行为违法,商州区政府强拆败诉 

【新闻链接】

http://sn.people.com.cn/n/2015/1223/c340863-27379269.html

【案情简介】

        2011年,商洛市人民政府进行商州区西街片区旧城改造,屈某房屋位于旧城改造范围内。2012年10月15日,屈某之父以屈涛的名义与商州区旧改办签订了补偿协议,协议书中对房屋征收安置、搬迁过渡、费用结算等情况进行了具体约定。其中第五条约定乙方(屈某)必须在7日内腾空房屋,将房屋交甲方(商州区旧改办)。后屈某未在约定时间内履行交房义务。2013年8月14日被告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原告的房屋进行了拆除。屈某诉至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政府拆除屈某位于商州区西街原132号房屋的行为违法。

【推荐理由】

        拆迁案件是"民告官"案件的主要代表,而该案作为"民告官"案件胜诉的典型,能较好地体现政府征收拆迁工作的违法性,法院的最后判决也支持并维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该案也被陕西省高院列为八起行政强制措施违法的典型案例之一。

第七名、苏州农民刺死2名拆迁人员 二审宣判:获刑8年(28票)

【新闻链接】

http://news.163.com/15/1218/18/BB4VLHRL00014AED.html

【案情简介】

         2013年12月3日,江苏苏州郊区发生流血冲突事件,拆迁人员持棍追打房主范木根,范木根持刀刺死两名拆迁人员,范木根与妻子、儿子受伤。2015年 5月8日,苏州市中级法院对范木根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范木根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属防卫过当,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2015年12月18日,江苏省高级法院做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推荐理由】

        范木根案的意义不仅在于他为了反抗侵权人进行了正当防卫、捍卫了自己及家人的生命和尊严,该案更是我们法治社会的耻辱。范木根案昭示了那些以暴力欺压底层民众,以国家权力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诟病。

第八名、吉林"首虎"独特拆迁模式 拉拢法院院长搞强拆

【新闻链接】

      http://news.365jilin.com/html/20150919/2169299.shtml

【案情简介】

        2013年,吉林鞍山海城居民们并未开过听证会,只是看到贴在墙上的拆迁通知,政府便开始动迁。拒绝拆迁的居民们却被政府以"排除妨害"的形式被起诉。随后后,海城法院同意管理区的申请并做出了"强制拆除"的裁定。走投无路的当事人聘请圣运律所主任
王有银为自己维权,经过律师不懈的维权,当事人的房屋守卫长跑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推荐理由】

        政府法院唱"双簧",违法"合作"的模式让被拆迁人苦不堪言,在拆迁中,居委会、街道或管理区是无权来‘排除妨害’的,对于基层法院以排除妨害批准—先予执行来强拆百姓房屋的行为,基层法院也构成枉法裁判,应该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如此用权利操纵法律的恶劣行为应当成为当今社会的警示灯。

第九名、郑州中院判决书批评政府"绕过法院强拆"

【新闻链接】

http://zqb.cyol.com/html/2015-02/02/nw.D110000zgqnb_20150202_1-04.htm

【案情简介】

        法院没有批准强拆,判决提示,拆迁户的诉求可通过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司法救济得到解决。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给几名拆迁户的解释是:房屋是被误拆的。

【推荐理由】

        地方政府违法强拆并不少见,法院或被无视,或成为"帮凶"。然而,出人意料地,郑州中院先是给区政府下发《司法建议书》,建议禁止用停水停电等方式逼迁,还在判决书中直言"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均无权在未经人民法院审查执行的情况下,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批评政府"绕过法院强拆"。拆迁户说,看到这些话,他们感到欣慰,尽管输了官司。这种无奈的感恩,何其不是拆迁案件里司法屡被绕过的尴尬。为郑州中院的这句批评点赞。

第十名、燕郊田辛庄村拆迁,8人被砍伤

【新闻链接】

http://www.zijing.org/2015/1111/664355.shtml

【案情简介】

         河北燕郊因与北京通州一河之隔,因此房价颇为可观。该地田辛庄村被开发商看中但就拆迁补偿款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在拆迁消息传出后,数名村民自发组成了"为民服务中心",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足数日就遭到数十名男子砍刀、铁锹、棍棒的砍砸,造成8人不同程度的受伤。目前警方已经先后抓获共16人,调查认定,砍人者所乘车辆为三河众诚易达房地产公司所有。

【推荐理由】

        就拆迁补偿事项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屡见不鲜、不足为奇,但如此狂妄嚣张的开发商和拆迁人员却不多见。从案件图片和当时视频情况看来,一伙人手持凶器,围攻无辜村民,视法律为无物。村民的无助绝望与拆迁人员的凶残无理形成了鲜明对比,8位受伤村民的现状,正是对当下暴力威胁和强拆现象的有力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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