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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2014年9月23日上午九点半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2014年9月23日上午九点半,地点: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 事 人 原告:李德江、杨德英,案    由:诉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不作为纠纷一案,开庭律师: 宋金玉(代理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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