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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2015年12月14号上午9点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第一法庭行
时间:2015年12月14号上午9点
\r\n地点: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第一法庭
\r\n被告:黑山县人民政府
\r\n原告:刘冠力,康明海,张泽林
\r\n案由:行政赔偿
\r\n对接助理:  闵兆鹏
\r\n出庭律师:宋姣(王优银主任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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