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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2016年12月31日上午10点30分吉林市德惠市人民法院第九法庭
开庭公告:
\r\n时间:2016年12月31日上午10点30分
\r\n地点:吉林市德惠市人民法院第九法庭(铁南新法院大楼审判区3楼)
\r\n被告:德惠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r\n原告:薛魁、薛小明等5人
\r\n案由:  撤销行政行为
\r\n对接助理:郇耀邦
\r\n出庭律师: 鲁金艳(王优银主任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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