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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2016年1月27日上午8:30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号办公室六楼第18审判庭
开庭时间:2016年1月27日上午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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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地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号办公室六楼第18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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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河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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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高峰、张洪伟、张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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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撤销驳回复议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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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助理:张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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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律师:王亚范律师(主任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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