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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2016年3月16日上午9:00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庭公告\r\n
时间:2016年3月16日上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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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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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景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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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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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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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律师:王有银律师(主任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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