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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2016年4月14日上午9:30点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首钢重型机械公司院内一中院第三审判区行政庭
翟先生诉行政其他一案开庭公告
\r\n时间:2016年4月14日上午9:30点
\r\n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首钢重型机械公司院内一中院第三审判区行政庭
\r\n被告:国土资源部
\r\n原告:翟先生
\r\n案由: 行政其他
\r\n出庭律师:高律师(王优银主任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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