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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2016年6月16日上午9:00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第五法庭
王先生等6人诉仙桃市龙华山街道办事处何李社区居民委员会确认合同无效一案开庭公告
\r\n时间: 2016年6月16日上午9:00
\r\n地点: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第五法庭
\r\n原告:王先生等6人
\r\n被告:仙桃市龙华山街道办事处何李社区居民委员会
\r\n案由:确认合同无效
\r\n出庭律师:唐律师(王优银主任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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