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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专访圣运罗娟律师:如果对薄公堂,财新与郭文贵的官司怎么打?

2018-05-22 17:13  文章来源:政知局 

北京律师 罗娟

编者按: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民商国际部主任罗娟律师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声明是一种常见的公关手段,与诉讼没有直接关系。是否诉讼取决于财新集团和胡舒立是否去法院立案或去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也取决于法院和公安机关是否受理。

原文:

如果对薄公堂,财新与郭文贵的官司怎么打?

       3月30日凌晨,神秘富商郭文贵的一则回应刷爆了朋友圈、

在长达8页的声明中,开篇就针对财新传媒负责人胡舒立的私生活进行"披露"并从多个角度声明财新的报道失实。

       这则回应源于3月25日发表在财新网的一篇文章——《郭文贵围猎高官记:从结盟到反目》,文内提到郭文贵和不久前落马的国家安全部原副部长马建等多名高级官员有密切联系,同事报道了大量郭文贵裹挟权力为自己牟利的"内幕"。

       3月30日11点57分,财新传媒有限公司法律部在财新网上发表声明回应,称郭文贵"通过媒体和互联网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财新传媒职业公信力,侮辱财新传媒总编辑胡舒立女士的人格,败坏其名誉",并且"不仅侵犯了财新传媒正当民事权益,并已涉嫌构成诽谤罪。"表示财新传媒已采取相关措施,固定造谣者与传谣者涉嫌犯罪的相关证据,并向警方报案,将依法追究造谣、传谣者的法律责任。

       到3月30日傍晚,而盘古大观官方微博已经找不到此前的声明内容,暂不知是由盘古大观自行撤下还是由微博后台删除。

    政知局小编3月30日分别于北京时间下午13:30分、14:30分,21时左右多次致电郭文贵公开的手机号码,但均无人接听,截至3月30日发稿时,小编给郭文贵公开的邮箱发送的邮件也没有收到回应。小编和大家一样非常想知道,郭文贵对于财新的声明如何看。

财新做发布的声明时是否代表双方将对薄公堂?

       多位民事诉讼律师表示,声明只是一种表态,离真正起诉立案还缺少一些步骤,圣运律师事务所民事部主任罗娟认为,声明是一种常见的公关手段,与诉讼没有直接关系。是否诉讼取决于财新集团和胡舒立是否去法院立案或去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也取决于法院和公安机关是否受理。

       在财新的声明中提到两层意思,一是民事侵权,另一方面是涉嫌诽谤罪,是刑法的范畴。

       罗娟说,如果进行民事诉讼,财新集团和胡舒立可准备好起诉状,带好相关证据,直接去法院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该受理。如果财新集团和胡舒立要追究郭文贵的刑事责任。则需要去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根据案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收集到的证据指向郭文贵涉嫌诽谤,会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民法律师告诉政知局小编,认定诽谤罪要非常非常严谨,按照目前的情况,能走到立案程度的非常少,"假如每年有1万件侵权案件声明涉嫌诽谤,实际能立案的到不了10件,差距非常大"。

       郭文贵声称,自己随时可以回北京与胡舒立进行公开媒体对话,那如果应诉呢?他一定要回来么?事实上是,即便财新因民事侵权起诉郭文贵要求起承担民事责任,郭文贵不想出现也是可以的,他还可以继续待在美国治病,委托代理人应诉即可。

       至于盘古大观官方微博消失的那条声明,如果是盘古大观自行撤下的,罗娟认为,这表示盘古集团可能已经意识到相关言论和行为不妥,为避免造成更大的社会后果和法律后果,便采取离主动删除声明的行为。

       如果郭文贵所陈述的没有事实依据,罗娟说,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财新传媒和胡舒立女士可以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法律责任。

原文链接:

http://news.chinaso.com/detail/20150331/1000200003269961427768586226559595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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