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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公告:2016年11月1日上午09:00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先生诉包头市昆区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转让与补偿协议》无效一案开庭公告
\r\n时间:2016年11月1日上午09:00
\r\n地点: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r\n原告:张先生
\r\n被告:包头市昆区人民政府
\r\n案由:《土地使用权转让与补偿协议》无效
\r\n出庭律师:罗律师(王优银主任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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