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年12月27日9:30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r\n
原告:郭先生等3人\r\n
被告: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r\n
案由:复议确认强制拆除违法\r\n
出庭律师:张晓霞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