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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年1月15日9:00 案由:未履行人身财产保护职责
刘先生诉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任丘市公安局未履行人身财产保护职责一案开庭公告\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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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年1月15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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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3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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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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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沧州市公安局、任丘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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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未履行人身财产保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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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律师:王乃龙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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