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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年1月23日9:00 案由:房屋拆迁管理行政强制
谷先生诉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房屋拆迁管理行政强制一案开庭公告\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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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年1月23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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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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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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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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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房屋拆迁管理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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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律师:刘超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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