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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年1月24日9:10 案由:不履行法定职责
高女士等2人诉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开庭公告\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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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年1月24日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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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铁路运输法院第二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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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高女士等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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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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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不履行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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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律师:孔晓雪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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