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崔先生诉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撤销通知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19年8月9日9:30
地点: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
委托人:崔先生
被告:东丽区人民政府金钟街道办事处
办案事由:撤销通知
主办律师:刘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