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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年11月21日15:15 办案事由:案件调查
安徽省张先生诉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案办案公告
\r\n时间:2019年11月21日15:15
\r\n地点: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r\n委托人:张先生
\r\n被告: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n办案事由:案件调查
\r\n办案律师:刘佳律师(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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