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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年11月22日8:50 办案事由:庭询
吉林省张先生诉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一案办案公告
\r\n时间:2019年11月22日8:50
\r\n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34法庭庭)
\r\n委托人:张先生
\r\n被告: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
\r\n办案事由:庭询
\r\n办案律师:张晓霞律师(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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