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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年11月27日9:00 办案事由:拆除违法建筑
甘肃省潘先生诉安宁区政府,安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拆除违法建筑一案办案公告
\r\n时间:2019年11月27日9:00
\r\n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2楼6审判庭
\r\n委托人:潘先生
\r\n被告:安宁区政府,安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r\n办案事由:拆除违法建筑
\r\n办案律师:张立昌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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