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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年11月27日14:00 办案事由:立案
河北省孙先生和律师在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办案公告
\r\n时间:2019年11月27日14:00
\r\n地点: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r\n委托人:孙先生
\r\n被告:临漳县政府等部门
\r\n办案事由:立案
\r\n办案律师:于婷婷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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