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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年12月30日-31日 办案事由:协助调取证据
四川省陈先生等人诉眉山市自然资源局,眉山市自然资源局东坡区一案办案公告
\r\n时间:2019年12月30日-31日
\r\n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白虎滩金龙街
\r\n委托人:陈先生等100人
\r\n被申请人:眉山市自然资源局,眉山市自然资源局东坡区
\r\n办案事由:协助调取证据
\r\n办案律师:李东之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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