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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1月20日9:00 办案事由:调解
江苏省卢先生和律师在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办案公告
\r\n时间:2020年1月20日9:00
\r\n地点: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r\n委托人:卢先生
\r\n被告:泗洪县人民政府
\r\n办案事由:调解
\r\n办案律师:于婷婷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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