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5月12日14:00 办案事由:城市房屋拆迁裁决纠纷
江苏省吴先生等人诉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第三人南京城建历史文化街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城市房屋拆迁裁决纠纷一案办案公告
\r\n时间:2020年5月12日14:00
\r\n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r\n委托人:吴先生等人
\r\n被告: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第三人南京城建历史文化街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r\n办案事由:城市房屋拆迁裁决纠纷
\r\n办案律师:刘晓刚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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