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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5月12日15:00 办案事由:行政其他
山东省新泰市某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律师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公告
\r\n时间:2020年5月12日15:00
\r\n地点: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r\n委托人:新泰市某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r\n被告:新泰市谷里镇人民政府
\r\n办案事由:行政其他
\r\n办案律师:张璐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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