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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5月13日9:00 办案事由:撤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及行政复议决定
江西省某砂场诉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一案开庭公告
\r\n时间:2020年5月13日9:00
\r\n地点: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
\r\n委托人:某砂场
\r\n被告: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
\r\n办案事由:撤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及行政复议决定
\r\n办案律师:王兰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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