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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7月9日15:30 办案事由:国家赔偿
宁夏某赛鸽公棚有限公司诉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国家赔偿一案开庭公告
\r\n时间:2020年7月9日15:30
\r\n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人民法院第12法庭
\r\n委托人:宁夏某赛鸽公棚有限公司
\r\n被告: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r\n办案事由:国家赔偿
\r\n办案律师:刘德凤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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