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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7月24日9:00 办案事由:听证
浙江曹先生等14人和律师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综治办一楼会议室办案公告\r\n

时间:202072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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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综治办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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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曹先生等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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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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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刘超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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