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7月24日10:00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综治办一楼会议室
委托人:江油市太平镇某村村民166人
被告:江油市国土资源局
办案事由:(网络开庭)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办案律师:赵雪玲律师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