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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7月24日10:00 办案事由:(网络开庭)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浙江省江油市太平镇某村村民166人诉江油市国土资源局履行安置补偿职责一案网络开庭公告\r\n

时间:202072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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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综治办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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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江油市太平镇某村村民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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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江油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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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网络开庭)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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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赵雪玲律师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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