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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7月30日14:00 办案事由:行政撤销
四川省王先生2人诉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撤销一案开庭公告
\r\n时间:2020年7月30日14:00
\r\n地点: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r\n委托人:王先生2人
\r\n被告:屏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n办案事由:行政撤销
\r\n办案律师:李鹏霞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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