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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8月17日14:45 办案事由:征地款使用情况村务监督不履职、复议维持
浙江省王先生诉鄞州区政府、宁波市政府征地款使用情况村务监督不履职、复议维持开庭公告\r\n

时间:2020年8月17日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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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15号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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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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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鄞州区政府、宁波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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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征地款使用情况村务监督不履职、复议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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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刘佳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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