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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8月18日9:00 办案律师:金磊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河北省刘先生等7人诉承德市人民政府撤销复议不予受理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0年8月18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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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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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刘先生等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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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承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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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撤销复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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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金磊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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