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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8月17日14:30 办案事由:庭询
河北省赵先生等人和律师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公告\r\n

时间:2020年817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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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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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赵先生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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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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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庭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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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李鹏霞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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