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8月19日9:00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委托人:苏先生3人
被告: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办案事由:信息公开不履责及行政复议
办案律师:吴海丽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