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首页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重要公告>正文

时间:2020年8月19日9:00 办案事由:限期拆除
河南省王先生诉卫东区国土分局、卫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限期拆除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0年8199:00

\r\n

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法院

\r\n

委托人:王先生

\r\n

被告:卫东区国土分局、卫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n

办案事由:限期拆除

\r\n

办案律师:张立昌律师 (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r\n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