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59-8098
首页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重要公告>正文

时间:2020年9月8日9:00 办案事由:国家赔偿
青海省乐都区7家砖厂诉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国家赔偿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0年9月8日9:00

\r\n

地点: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四小法庭

\r\n

委托人:乐都区7家砖厂

\r\n

被告: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

\r\n

办案事由:国家赔偿

\r\n

办案律师:李鹏霞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r\n
首页 - 团队 - 招贤 - 案例 - 下载 - 邮箱 - 联系 - 法律服务自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