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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9月8日14:30 办案事由:撤销行政行为
辽宁省高先生诉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撤销行政行为一案开庭公告\r\n

时间:2020年9月8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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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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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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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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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事由:撤销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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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律师:张立昌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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